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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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5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这些特殊群体一旦陷入困境,会有多个问题接踵而来,怎样才能帮他们一次性解决所有难题?”自“检护民生”工作开展以来,这个问题便始终萦绕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洪霞的脑海中。
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民政、人社、残联等八部门签订《共同促进特殊群体相关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
2024年6月4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组建“解民忧”办案团队,并依托红寺堡区残疾人托养(自强)中心,联合民政、残联、人社等八部门签订《共同促进特殊群体相关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建立共护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机制,通过共享信息、移送线索、协助配合,为依法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退役军人、残疾人及因案致困人员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找到了“新路子”。
一项机制提升共护“凝聚力”
“两个孩子天天在商场门口乞讨没人管,能不能帮帮。”2024年7月初,一条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线索经残疾人托养(自强)中心移送至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办案检察官经核查发现,马某某与买某某同居生有一子马某福,后二人发生矛盾纠纷,马某某带马某福离开,并与其大女儿马某琳共同生活。马某某患有二级精神残疾,无法正常履行监护职责,导致马某福、马某琳在商场外乞讨,或马某福被独自留在家,有时甚至被马某某无故殴打,严重影响两个孩子的生命安全及身心健康。
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启动共护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机制,牵头召开个案保护协商会议。
“我们曾针对其家庭情况给予救助安置,但马某某的状态确实难以履行监护职责,也多次联系买某某履行监护职责,均被拒绝。”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新集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说道。
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随即启动共护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机制,牵头组织多部门召开个案保护协商会议,一套定制化帮扶方案迅速“出炉”:公安、民政、乡镇联系马某某治疗事宜;残联负责协调马某某后续康复事宜;民政负责马某福、马某琳临时监护及后续送养福利院事宜;妇联、团委负责联系社会资源保障马某琳学习生活费用事宜;检察机关协调督促各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支持村委会起诉撤销变更监护人。
2024年9月24日,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新集村村民委员会向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撤销买某某监护人资格,同时指定红寺堡区民政局为监护人,红寺堡区检察院依法予以支持。随后,马某某也被送至精神病医院接受康复治疗,马某琳及马某福被送至吴忠市儿童福利院生活。各项举措逐一落实到位。
共护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机制释放的保护效应并非体现于一案。截至目前,“解民忧”办案团队通过红寺堡区残疾人托养(自强)中心共收到相关线索12条,办理案件7件,组织召开联系会议2次,个案协商保护会议3次,与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推动解决涉残疾人民生问题5件。
一个基地提升观护帮教“感召力”
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设立“解民忧”特殊群体保护检察服务站。
“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生命的力量和美好。我要珍惜并且过好自己的每一天。” 17岁的马某说,在“侠客行”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接受帮教的经历,让他对生命价值产生了新的思考。
红寺堡区“侠客行”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由徐海侠创立,2020年,在红寺堡区政府的支持下,她开始运营红寺堡区残疾人托养(自强)中心(下称托养中心),并将“侠客行”志愿服务组织带入托养中心,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捐赠生活必需品,并定期前往敬老院、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等。
2024年7月,“解民忧”办案团队在托养中心延伸设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借助“侠客行”社会组织专业社工资源,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专业干预帮教,马某便是观护帮教对象中的一员。
2024年9月,马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经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综合其犯罪情节轻微等,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委托红寺堡区“侠客行”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对其进行为期6个月的帮教。帮教中,“侠客行”社工对其进行家访2次,开展法律知识普及、家庭教育指导等8次。马某还多次前往托养中心“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与被助养人员同学习,切实感受被助养人员自强不息的品格,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截至目前,马某始终积极配合帮教工作,并协助家人开展电商经营等工作,“侠客行”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也在积极协调为其提供就业机会。
“我们希望通过专业化的社会帮教以及身体力行的志愿实践,真正达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杨洪霞说道。
截至目前,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已委托托养中心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干预帮教工作,均取得良好效果。
一对一服务激活护企动力
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管局进行“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托养中心采取‘托养+’运营模式,先后孵化爱心同行洗车行、海侠家政服务公司、残疾人创业孵化园等11家公司,均以培养提升残疾人就业技能,为残疾人、困难妇女、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就业岗位为运营目的。”托养中心负责人徐海侠介绍道,“‘解民忧’办案团队不仅为我们做好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提供了支持,也为各实体企业更好依法经营提供了法治活力。”
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建立“一企一检察官”服务联系工作机制,聚焦托养中心及其11家实体企业、电商平台的法治需求,联合市场监督、消防救援、税务等部门,多次送法到企,切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意识。向企业发放《法律风险提示函》,引导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用工程序,保障残疾劳动者合法权益。
合力解决残疾人托养中心公办民营快餐店设备更新资金问题,有效解决被助养人员、独居老人就餐问题,协调税务机关依法兑现各项优惠政策,有力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下一步,我们将依托托养中心和协作配合机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解决企业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中更好展现检察担当”。杨洪霞说道。